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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健康

上海惠茗餐饮谈食品安全问题还是道德安全问题

作者: 本站 浏览次数:448/次 添加时间:2016-12-12

“民以食为天”。吃饭问题是每个人的头等大事,李瑞环同志曾经有过一段实打实的论述: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可以讲个百分之几,唯独吃饭问题必须讲究百分之百。可见,与吃饭有关的民生问题不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大事情。


  饭要吃饱,还要吃好。温饱尚且无法保证的时代,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自然没那么强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开始追求生活质量,食品安全问题也进入公众视野,并一次次刺激着国人的眼球,考量着社会的心理承受力。瘦肉精、地沟油已经“小儿科”,苏丹红、三聚氰胺等等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曾经陌生的词汇也不再新鲜,至于“镉大米”、“呋喃丹生姜”等有毒食品,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几年前开始,据说就连鸡蛋里边都可以注水。假冒伪劣手段可谓不断翻新,让人猝不及防。


  我们须臾不可或缺的蔬菜、面食、肉类等食品的安全性究竟严重到了何种程度?有一个事实触目惊心:不少菜农不吃自己种植的蔬菜!

  相信每个人都会对此冷汗淋漓。菜农知道自家的菜是如何种出来的,所以他们不吃,原因很简单,吃了会坏事儿。同时,另一个让人气愤却也纠结的重大疑问或称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你自家都不吃,为何还要卖给别人?驱使菜农如此“昧良心”的行为究竟因何而出?这是一个单纯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是道德问题、监管问题抑或其它问题?


  很显然,无论出于理性还是情感的为菜农辩护者能够列举出多少外在的理由,诸如菜农们的生存生态、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等等,一个基本原则却明白无误:你自己都不敢吃的蔬菜卖给了旁人,与诚信有关的道德问题就确确实实存在。作为商品生产供应者,作为社会成员,缺失了诚信这个根本前提,哪怕你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受害者、弱势者,一切都很难让社会公众理解和同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违背了基本的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谁就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关于“诚信”的基本观念,“诚”与“信”作为伦理道德的范畴,分别从天、人两个方面对个体、社会进行了规范。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 程颐则说,“以实之谓信”。“诚”更多地强调“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诚”与“信”有机结合,就形成了一个内外兼备,具有丰富内涵的价值体系。到了现代社会,诚信之于公民,即是诚实可靠,信守诺言,言行一致,淳朴不欺等社会认可的美德表现形式。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信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日常生活和事业过程中的积极意义一直被传承着,曾子杀猪、徙木立信的故事早已让人们耳熟能详。在孔子的理政之要中,诚信更被视作根本之根本。“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期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另一方面,诚信的缺失对于个人、家庭乃至一个国家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同样有太多的警示例证。且不说那则著名的“狼来了”的黑色幽默,周幽王为取悦宠妃褒姒,烽火戏诸侯,竟至亡身亡家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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